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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一)要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办好领导干部财税研讨班。今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党校举办了省部级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与此同时,江泽民总书记为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编写、金人庆主编的《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作批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税收知识,高度重视和支持税收工作。为了贯彻这次财税研讨班上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江泽民总书记的批语精神,总局办公厅将统一协调总局领导、有关司局长和财税专家赴各地讲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制、征管改革、法制建设等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协助、组织各地党政部门举办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班,向各级党政领导发送《领导干部税收知识读本》,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中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知识,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税意识。
  (二)组织各地电视台播放税收专题纪录片《向纳税人报告》(原名《国脉千秋》)。《向纳税人报告》是总局组织拍摄的一部反映税收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工作辉煌成就的电视纪录片。春节期间,该片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了6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宣传月期间,各级税务机关要组织当地电视台集中播出并向社会各界推荐,让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三)开展以个人所得税知识为主的税收知识竞赛。个人所得税是近年来发展较快、增长较多的一个税种,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既具有组织收入的作用,又具有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职能。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在宣传月期间,要把宣传个人所得税知识作为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总局将与法制日报联合举办税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法制日报上刊登税收知识竞赛试题。各地要积极组织当地纳税人参加竞赛活动,在公民中普及税收知识。
  (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传播面广、形象直观的优势,集中播出税收公益广告、税收题材专题片、新闻片以及电视剧、综合文艺节目等,特别要注意利用名牌栏目,如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及各地受众范围广、群众参与性强的栏目,开展丰富多彩的电视宣传活动。二是组织《税务周报》的宣传报道。4月16日,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税务周报》节目开播1周年,总局将组织开播一周年专题节目。各地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税务周报》工作,主动提供税收新闻宣传线索、税收新闻片、配合《税务周报》采访,努力协助和支持总局办好《税务周报》。三是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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