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增加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财综字[2000]21号 2000年3月2日)
为了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增加了新的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的成员单位。除财政部、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外,新增加国家计委、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人员由上述单位指派的司(局)级干部组成,办公室领导由财政部、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二、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政策建议,以及按程序修改和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组织协调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配套文件的起草、拟定工作;具体指导地方改革试点工作,对试点省份改革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跟踪调研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方案,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做好必要的准备;编写工作简报,向国务院报告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从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抽调有关工作人员,安排专门办公地点和专项办公经费,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另行通知。
附件: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肖 捷(财政部综合司司长)
副主任:陈晓华(农业部经管司司长)
唐仁健(中农办副司长)
成 员:张化中(国家计委价格司副司长)
贾 谌(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
王卫星(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
朱振民(财政部税制税则司副司长)
王善述(中编办三司司长)
廖 鸿(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徐嘉彤(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局长)
吴 浩(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