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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总队关于建立中国海监举报监视体系的通知

  1.接报规则
  接报者需按记录规范询问和记录有关内容,或整理书面举报信息并附原件。必须在接报当日填写完成“海监举报信息接报记录表”。将海监工作范畴之外的举报信息转报有关主管部门。
  2.事件处理
  接报者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接报信息,并向事件处理部门移交“海监举报信息接报记录表”及全部举证材料。事件处理部门负责填写“海监举报事件处理 结果记录表”。
  3.结果应答与奖励 举报事件处理后,接报者根据“海监举报事件处理结果记录表”和奖励制度(各单位自行制定)落实奖励金,向举报者发“海监举报事件结果应答书及举报 信息奖励通知书”。 结果应答和兑现奖金是诲监队伍实现承诺的具体体现,也反映了海监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是 举报受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附:

(海监队伍名称)举报事件处理结果记录表



                                    编号:

┌────────────────────┬────────────────────┐
│事件处理部门:             │事件接报部门:             │
├────────────────────┼────────────────────┤
│事件发现时间:年 月 日         │地点:                 │
├────────────────────┴────────────────────┤
│事件处理时间: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事件类型:口海域使用 口海洋环境 口海洋权益 口其他                 │
├─────────────────────────────────────────┤
│事件处理结果:                                  │
│                                         │
│                                         │
│                                         │
│                                         │
│                                         │
│  可附另页                                   │
├─────────────────────────────────────────┤
│对举报信息的评价和奖励建议:                           │
│                                         │
│                                         │
│                                         │
│                                         │
│ 事件处理负责人:                                │
│                                         │
│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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