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华北
运通航空服务公司等四家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资格的公告
(保监公告第15号)
1999年第三季度,北京市个别保险公司的航意险保单管理失控,大量保单流失到未与之签定保险代理合同的兼业代理机构,使北京航意险保单销售市场出现混乱局面。经查,北京华北运通航空服务公司、北京海淀新澳特民航机票代理处、北京星际航空服务中心和北京金源泉航空旅游服务中心违规销售未与之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的保险公司航意险保单,违反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为维护航意险市场秩序,规范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增强兼业代理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根据有关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上述四家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资格,责成与上述四家兼业代理机构签有代理合同的保险公司迅速解除所签代理合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