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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确定2000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确定2000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
(卫医发[2000]192号 2000年6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2000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于4月10日如期举行。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考生首次使用全国统一试题的维文、哈萨克文译本参加了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本着保证护士队伍素质,保障护理工作质量,有利于护理专业发展的原则,经研究,确定了2000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0年全国护士执业考试执行国家统一合格线:西医护理125分,中医护理125分。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合格线(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外)。
  二、准许西藏自治区卫生厅根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2000年分数线;准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对维文、哈萨克文考生适当降低2000年分数线,汉语考生执行国家统一合格线。
  请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于7月20日前将自定合格线报我部医政司批准后执行。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准予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护士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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