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与《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与其有所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出台的有:
1.《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
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4.《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的有:
1.《关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装修的管理规定》;
2.《关于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试块检验检测管理规定》;
3.《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四)召开了提高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现场会。
为改进和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手段,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3月21日在青岛市召开了改善技术装备提高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现场会,重点介绍了青岛市运用现代化监督手段提高工程质量监控能力的经验,并参观了现场监督检测的先进设备和先进技术。5月,又组织了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仪器、设备、产品展示会。
(五)与部有关司一起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影响质量的因素进行基础性研究工作。
1.根据《条例》提出的“合理使用年限”问题,委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清华大学牵头组成《建筑物的耐久性、使用年限与安全评估》课题组,对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规定使用年限和安全性进行研究,提出规定使用年限的确定方法和工程结构安全度评估鉴定办法。
2.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牵头组成《建筑工程裂缝原因及有效治理措施的研究》课题组,分析工程裂缝产生原因、机理,提出防治工程裂缝的有效措施,杜绝有害裂缝的产生。
(六)编写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教材。
为了配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改革,做好质量监督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工作,委托有关专家编写了6册质量监督工程师培训教材,其中3册已初步审定。
(七)抓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1.印发了《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00年验收计划》。
2.在对第一、二批全国示范工程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编写、出版了《全国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专辑》。
3.按照验收计划,完成了对新疆、杭州、无锡、天津等5项全国示范工程的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