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工关系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团结进取,廉洁勤政。具有较强的经营意识、法制意识和科技意识。领导班子德才兼备,成员无违法、违纪事件。
3、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企业获得并保持省(部)级“文明单位”称号;坚持优质服务,客户评价满意率≥95%;企业所属供电所在当地开展的社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名列前三名。
4、通过原部级“电力三为服务达标”和“农村电气化县”验收。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群伤事故;未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未发生严重后果的恶性误操作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6、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完成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年度实现无亏损经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价格政策,财务通过有关部门审计;未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生产力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未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7、考核年度电费实现月结月清,年底结零。陈欠电费回收率≥20%。
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好于以下指标:
(1)供电电压合格率≥96%。
(2)配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县城≥99.9%,农村≥99.4%;
(3)高压综合线损率绝对值≤7.0%;
(4)低压线损率≤11%;
(5)全局充油设备无渗漏。
9、坚持科技进步,县调度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均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实用化验收。供电所全面实行微机开票到户,营业窗口采用计算机管理。
10、企业按标准定员、定编,实现减人增效目标;建立人员培训制度,全员培训率不低于50%。
11、重视电网建设,有能适应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有2条110K及以上线路与主电网连接;35KV(63KV)变电站具有两个电源点互为备用;城区供电网实现双电源供电。
二、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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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内容 │标准分│达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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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管理 │200 │180 │
│(一)实际指标 │100 │ 90 │
│(二)工作质量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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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管理 │200 │180 │
│(一)实际指标 │100 │ 90 │
│(二)工作质量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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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明生产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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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备与生产管理 │200 │180 │
│(一)实际指标 │100 │ 90 │
│(二)工作质量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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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业管理与优质服务│200 │180 │
│(一)实际指标 │ 100 │ 90 │
│(二)工作质量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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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节能管理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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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进步 │1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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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科学管理与企业文化│200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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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300 │ 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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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指标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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