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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宝成电气化铁路观音山及燕子砭牵引变电所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宝成电气化铁路观音山及
燕子砭牵引变电所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批复
(计价格[2000]775号 2000年6月19日)
陕西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宝成电铁观音山及燕子砭牵引变电所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请示》(陕价电发[2000]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宝成电气化铁路马营至观音山供电线路和燕子砭牵引变电所供电工程铁路机车动力用电价格为:在执行电网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11元和0.138元。加价收入专项用于供电工程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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