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
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2000]35号 2000年6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精神,保证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探索。举办单位的领导要把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和管理,切实保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与教学经费。
二、本科院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应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确有需要的,经学校审批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成立职业技术学院。本科院校里的系、室不得自行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班,对外招生。
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不得在外省市或校外办班,确有需要与校外有关单位联合办学的,须经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设置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学校的办学条件来确定。要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和学校教育稳定性间的关系。设置的专业一般应有行业背景,要经过人才市场需求的调研,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走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道路。
专业教学计划要有明确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培养目标、理论知识结构和技术应用能力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应使用高职高专系列教材。
四、要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除利用本校原有的实验设备外,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建立固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学校要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相对独立的专业实训中心。同时,要努力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发校外实训基地,以保证学生得到基本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综合训练。
五、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应充分发挥本科院校师资力量强的优势,还应努力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兼职教师队伍。同时,要配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使他们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起骨干作用。学院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可聘任企、事业单位专家、工程技术人员来校任教。学院对中、青年专任教师要有计划地进行培养,重点让他们到生产实际中去锻炼,获得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学校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支持本科院校教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