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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一九九九年度中国旅行社业务年检情况的通知

  2.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游组团人数为1670.35万人次,比上年度下降54.76%,人天数为5104.22万,比上年度增长33.66%;接待人数为3350.67万人次,比上年度下降34.55%,接待人天数为5922.90万,比上年度增长17.64%。国内业务实现的旅游业务收入占全国旅游业务收入总量54.50%,旅游利润占总量40.30%,国内旅游业务旅游收入利润率为2.30%。
  3.出境旅游业务:组织出国游人数为103.12万人次,比上年度增长92.89%,组织出国游人天数575.02万,比上年度增长37.14%;组织港澳游人数98.57万人次,比上年度增长24.00%,组织港澳游人天数375.68万,比上年度下降9.40%;组织边境游人数33.55万人次,比上年度增长127.61%,组织边境游人天数92.94万,比上年度下降11.91%。以上业务实现的出境旅游收入占全国旅游收入总量的14.30%,旅游利润占总量的24.00%,出境旅游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20%。
  从三项业务在总量中的比重看,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收入所占比重与其利润所占比重基本一致,国内旅游则相反,其旅游收入比重大于1/2,其旅游利润则只占到2/5。从收入利润率看,出境旅游最高,入境旅游次之,国内旅游最低。这表明,我国旅行社国内、入境、出境三项旅游业务已构成“金字塔”型框架,即:国内旅游业务规模最大、利润率较低,排在最底层;入境旅游业务规模次之,利润率居中,排在中间层;出境旅游业务规模较小,利润率则最高,排在最上层。这一结构基本与我国旅游业“以国内旅游为基础、入境旅游为重点、出境旅游为补充”的总体状况相一致,较好地反映了“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的发展方针。
  二、旅行社结构状况分析
  (一)旅行社数量及经营在全国分布情况
  国际旅行社数量前十名地区分别为:广东、北京、江苏、山东、广西、辽宁、黑龙江、浙江、上海、海南,以上十个地区拥有的国际旅行社数量超过全国总量的一半。
  国内旅行社数量前十名地区分别为:浙江、江苏、上海、云南、广东、山东、辽宁、北京、河南、四川等,以上十个地区拥有的国内旅行社数量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
  全国国际旅行社各项主要指标前十名地区排序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为广东、上海、江苏、北京、浙江、广西、福建、云南、陕西等。
  全国国内旅行社各项主要指标前十名地区排序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为上海、广东、浙江、云南、江苏、北京、山东、福建、广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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