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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方案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
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方案的批复
(2000年6月27日)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清理整顿上海市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方案的请示》(沪证机[2000]043号)收悉。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23号,以下简称[1999]123号文)和《关于上报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0]32号,以下简称[2000]32号文)中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办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的总体方案。
  二、同意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奉贤证券营业部奉城镇营业点等7家营业点分别规范为证券服务部(名单附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春塘乡营业点等8家远程证券交易网点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撤销(名单附后)。
  三、授权你办审批证券服务部的开业申请。请你办根据[1999]123号文和[2000] 32号文的规定,要求有关公司向你办报送保留的证券服务部的申请材料,经你办审查合格后,批复其开业,开业批复报我会备案,同时抄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你办在审查中,应根据[1999]123号文中第三条中第四项和[2000]32号文中第四条的内容要求有关证券公司提供书面材料,逐项审查。所有申请及批复文件由你办统一归档。
  证券服务部的名称统一规范为xx证券公司xx证券营业部xx证券服务部。
  四、在撤销远程证券交易网点过程中,要注意防范和化解证券风险。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指导证券公司制定处置预案,实行法人负责制,责成开办网点的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的说服工作及相关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已出现的风险,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地加以解决,并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取得工商、公安部门的配合。
  五、在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中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上海市批准规范为证券服务部的远程证券交易网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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