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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授予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高考改革探索先锋”称号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授予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高考改革探索先锋”称号的决定
(教学[2000]17号)


  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国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正在加快改革,健康发展。高考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和录取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了高等学校更加科学和公正地选拔人才。广东省在高考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上率先改革,精心操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99年广东省开始进行“3+×”科目设置改革,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地区(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学校、有关高等学校的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做了大量艰辛、细致的工作,赢得了首试成功。2000年广东省又进一步完善“3+×”科目设置方案,首先将综合能力测试引入“×”,为高考内容改革的深入开启了新路。试点证明,“3+×”科目设置改革打破了“大一统”的考试模式,扩大了高校对考试科目设置的选择权,相应地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权,对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在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勇于探索,勇担风险,表现出很强的改革意识和进取精神;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团结协作,精心组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了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改革的同时平稳进行。他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全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顺利推进,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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