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
使用和销售含苯丙醇胺的药品制剂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有统计资料表明,用于感冒咳嗽药中含苯丙醇胺(简称PPA,下同)的药品制剂(名单见附件),服用后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心律失常、高血压、急性肾衰、失眠等症状。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近期也有同样报道,甚至发生出血性中风的病例,这些情况已显示该药品制剂存在不安全问题。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和销售所有含PPA的药品,暂停国内含PPA的新药、仿制药、进口药的审批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清理本地区含PPA的药品品种情况,包括品种名称及其处方和药品使用说明书、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等,并于11月30日前报我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人民的用药安全。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0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
国内含盐酸苯丙醇胺复方制剂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