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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西安矿矿办小井瓦斯爆炸事故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吉林省辽源
矿务局西安矿矿办小井瓦斯爆炸事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
  11月5日12时15分,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西安矿矿办小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33人,已发现14人死亡,还有19人下落不明,事故正在抢救当中。
  今年以来,全国重点煤矿矿办小井已发生8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分析主要原因是办矿标准低,放松对矿办小井安全工作的领导,现场管理混乱。为接受事故教训,特提出以下要求:
  1、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对矿办小井安全生产要立即进行全面整顿,严格按国有大矿安全生产标准统一管理,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
  3、各重点煤矿企业行政正职是所属煤矿矿办小井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对矿办小井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组织搞好矿办小井的安全整顿和管理工作;企业总工程师对所属矿办小井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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