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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证券公司与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证券公司
与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方案的批复
(2001年3月10日 证监机构字[2001]46号)


贵州证券公司、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核准贵州证券公司吸收合并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增资扩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证券公司与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的方案,同意重组后的贵州证券公司更名为“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名称须待公司资本金到位并经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
  二、原则同意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96,020.74万元人民币,其中23141.07万元为贵州证券公司和湛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其余72879.67万元由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以货币形式投入。
  三、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

  (一)海南润达实业有限公司        18,000.00万元
  (二)青海省投资公司           15,000.00万元
  (三)江苏阪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万元
  (四)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         8,000.00万元
  (五)深圳金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万元
  (六)海南远大经贸有限公司        6,000.00万元
  (七)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万元
  (八)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万元
  (九)海南兴达实业有限公司        3,431.57万元
  (十)南阳金润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万元
  (十一)贵州醇酒厂            2,407.06万元
  (十二)贵阳智诚商场有限公司       2,407.06万元
  (十三)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21.15万元
  (十四)山东笙歌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221.15万元
  (十五)海南汉氏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万元
  (十六)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万元
  (十七)海南海润投资有限公司       1,925.66万元
  (十八)湛江振财实业总公司        1,169.03万元
  (十九)湛江恒丰实业公司         1,169.03万元
  (二十)广东紫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6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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