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事故问题。
各地要在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中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业务职能分解到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要坚持严格执法,全面强化对路面的控制。对严重危及道路安全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必须采取消除违章的措施,做到见违必纠,依法查处,安全隐患不消除不放行。要纠正“以罚代纠”,确保道路秩序。
(二)要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技术标准严格把关,特别是对营业性客车的安全性能进行重点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以及擅自改装、改型和报废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牌证。要坚持“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车辆安全检验的责任制度,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三)要严把考试关,确保驾驶员考核质量,使其具备合格的基本技能。对于违法买卖驾驶证或不经考试合格发放驾驶证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领导责任。
(四)要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根据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交通知识的需求,加大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充分知晓、理解交通法规,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要通过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情况及时沟通,为工作上的相互配合打下基础。
四、以严格查处车辆超载为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地治理严重交通违章。
(一)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要把春运期间对公路客运车辆的管理手段延伸到日常管理当中,通过驾驶员资格审查、车辆安全检验、督促客运单位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制、强化路面动态管理、不间断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不断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力争遏制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货运车辆超载的治理力度,做到源头上教育到位、路面上管理到位、处罚上措施到位。要组织民警深入到运输单位、运输户特别是超载和非法改装严重的运输单位进行重点宣传,对车主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改装以及车管所违规审批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督促擅自改装的车主自行拆除改装,恢复原状。要充分发挥省、市、县治安卡点和公路巡警中队的作用,把住超载车辆的“出入关”,严防超载车辆驶上道路。对于路面执勤中发现的货车超载违章,除严厉处罚外,要求车主、驾驶员自行卸载,消除违章,严禁罚款放行。要加强源头管理,对形成超载的主要源头,要就近加强检查;对在配货地点超重装载的,要责成销售单位负责卸载。各地要把治理超载违章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实行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超载违章造成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