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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十五发展计划的通知

  公路、水路交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公路,全面建成“两纵两横三个重要路段”,“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建成2.6万公里;到2005年,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160万公里,五年新增20万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6.7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超过2.5万公里;二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28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18%左右;公路通达深度明显提高,全国99.5%的乡镇和93.0%的行政村通公路。建设5万公里GBM工程路段,创建5条国道文明样板路,改造完成所有国省干线公路上的危桥。
  ——沿海港口,新增深水泊位135个,改造深水泊位45个,新增吞吐能力2.5亿吨以上,新增集装箱吞吐能力1650万TEU,到2005年深水泊位达到800个,总吞吐能力达到14.5亿吨以上;长江口航道整治工程达到-12.5米水深;解决千人以上岛屿进出岛交通问题。
  ——内河航道建设,改善航道里程3350公里,其中三级航道950公里,四级航道900公里,五级航道1500公里,改善内河水运主通道2500公里,到2005年水运主通道中符合规划标准的里程达到7940公里,占54.2%;改造和新建内河泊位200个,新增吞吐能力2500万吨。
  ——支持系统,海事管理初步建成“监管立体化、反应快速化、管理信息化、航测自动化”的统一、规范、高效的体系,50海里内重要干线航道和重要港口附近应急到达时间不大于3小时;救助系统全部以新船值班待命,立体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救助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科研开发的整体水平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进步对交通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0个百分点;成人教育培训体系初步形成,交通职工队伍专门人才比例稳步增长,大连海事大学校园总体上得到较大改观。
  要实现公路水路交通“十五”建设目标,总投资需10543——11043亿元,其中公路9500——10000亿元,沿海港口700亿元,内河航运276亿元(含长江口续建工程90亿元),支持系统67亿元。
  四、“十五”公路水路交通建设重点
  1、公路
  “十五”期间,公路重点建设国道主干线系统、区域干线公路网络、县乡公路网络、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同时加强国边防公路和边境口岸公路建设。
  (1)国道主干线系统:“两纵两横和三个重要路段”全部建成;力争建成丹拉、渝湛干线和沪蓉支线、衡昆支线、沪瑞支线、丹拉支线等几条重要干线;加大国道主干线系统中未建成路段的建设力度,建成京福公路、同三支线、二河公路、绥满公路、青银公路、沪瑞公路、衡昆公路的部分路段。
  (2)区域干线公路:重点发展省会到地市或到主要县城的公路及国道主干线连接线等干线公路,加快国家重点干线公路和大中城市过境公路及出入口公路建设。
  (3)县乡公路网络:一是连接国省干线公路等对外出口公路;二是贫困地区联片开发公路、资源开发公路和旅游公路;三是具备建设条件的通乡、通村公路。加大乡村公路通达工程的建设,使有条件通公路的乡、行政村特别是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有条件通公路的乡、行政村尽快实现通公路。结合小城镇的发展规划,加强城镇间公路建设。
  (4)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加快以公路主枢纽为重点的站场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以高等级干线公路为依托的省际间、重要城市间快速直达公路运输系统和重要港口、铁路枢纽集散运输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公路主枢纽面向社会的优势,加强信息网络建设。
  2、沿海港口
  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沿海主枢纽港口的建设,重点建设集装箱码头、大型专业化原油、铁矿石接卸码头;通过新建和技术改造使沿海港口适应货物的结构性变化和专业化、大型化、集约化的运输发展要求,积极推动部分老港区的功能调整;大力改善主要出海口航道及主要港口进出港航道的通航条件;相应发展地区性重要港口,适度建设地方中小港口,继续改善岛屿交通条件。
  (1)重点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宁波、大连、天津、青岛、深圳等主要港口第四代以上集装箱码头;相应新建和改造支线港及喂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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