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关于委托军工集团公司
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初审的通知
(科工许[2001]491号)
各有关军工集团公司:
根据国防科工委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科工法字[1999]215号)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科工法字[2000]480号),在2001年许可证试点工作中,我委委托各军工集团公司负责本集团成员单位申请许可证的初审。2001年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详见《国防科工委2001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工作指南》(科工三司[2001]4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