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检验项目包括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共9个。内容如下:
(四)-1、在用电梯定期检验。
(四)-2、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
(四)-3、厂内机动车辆检验。
(四)-4、在用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四)-5、在用游乐设施定期检验。
(五)-1、电梯验收检验。
(五)-2、起重机械验收检验。
(五)-4、客运索道验收检验。
(五)-5、游乐设施验收检验。
四、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任务授权的基本原则:
(一)、地市级以下(包括地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原则上只允许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工作。
(二)、游艺机及游乐设施较集中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可授权承担游艺机及游乐设施的检验工作。
(三)、辖区内在用客运索道15条以上的省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除上述检验任务外,还可授权承担客运索道的检验工作。
(四)、企业自检机构,只允许授权承担本企业的在用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工作。
(五)、承担跨省检验任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项目授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办理。
五、申请程序: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械可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检验资格认可申请。申请机构须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械资格认可申请书》)(统一印制,复印无效)并附相关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意见后,报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资格认可申请未经锅炉局批准受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一律不安排审查。
六、审查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局负责下列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审查:
(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所属的检验机构;
(二)授权承担跨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三)授权承担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检验项目的检验机构。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上述以外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审查。
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和复查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