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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史美伦、桂敏杰在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史美伦、桂敏杰
在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证监办发[2001]24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会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搞好投资者教育工作,中国证监会于7月20日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作了《投资者教育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的讲话,中国证监会副秘书长桂敏杰作了总结讲话。现将两个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

                            2001年7月26日

投资者教育是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史美伦



同志们:
  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证券监管系统投资者教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明确投资者教育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交流和总结我们前段投资者教育的工作情况,和部署下一阶段投资者教育的工作任务。出席这次会议的有证监会会内有关部门、证监会各派出机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的领导和有关同志,我们也邀请了证券业协会,有关新闻单位的代表参加。
  下面我讲三个主题:

第一个主题,充分认识投资者教育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1.加强投资者教育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显著扩大。截止今年6月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1137家;投资者开户数达6403万户,其中个人开户数6363万户,是总人口的百分之五;已有证券公司101家,资产总额为5753亿元,净资本236.4亿元;证券投资基金已发行了37只,总规模569亿元;基金管理公司已有10余家;证券市场总市值已达5.4万亿人民币。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市场规模、结构和技术水平,还将继续进步,投资者的数量也将持续增长,投资者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与参与,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直接影响到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面对众多的投资者,要有效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对市场的正确认识,增强他们的信心,就成为监管机构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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