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有关问题,以国务院发布的《
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为准。
三、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几点要求
郑筱萸局长会上强调,今年的各项工作已打下良好的基础,但应当充分认识当前药品监督管理各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以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高标准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七一”讲话,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波澜壮阔的80年奋斗历史和经验,思想博大精深,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意识、创新精神和群众观点,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因此,全系统要深入学习“七一”讲话,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用“三个代表”来指导和衡量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会后,各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会议情况,并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取得支持。要组织系统内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二)把握全局,抓住关键
体制改革、法制建设、整治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是年初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全系统三项重点任务,这三项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因此,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组织协调、加快组建步伐,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全面完成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工作。
机构组建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10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执行,做到不变通、不走样。
机构组建要坚持组建进度和组建质量的统一。坚持自上而下的原则,逐级组建;机关干部严格从规定的范围内择优选用,从社会招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确保队伍的专业化和高素质。真正做到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建好队伍。
各省级药监局要为地(市)、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和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保证日常的办公和业务经费,尤其要强调确保公务员“吃皇粮”。同时要加强队伍培训,力求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
药品管理法》的执法主体,执法准备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因此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
要按照国家药监局的总体安排,全系统在今年第四季度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第三次高潮,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要根据国务院和国家药监局有关执行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衔接意见,及时通报辖区内的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要时可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培训。
要依据新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合理划分各级药监部门事权,这其中包括国家局与省级局的事权划分、省和省以下各级局的事权划分,还包括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的任务划分。明确权力和责任的同时,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郑筱萸局长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为尽快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系不断努力。
关于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今天上午已经召开了专题会议,作出了部署,要按照会议精神狠抓落实,抓出新成效。
(三)树立系统观念,确保政令畅通
系统是指同类事物按一定的内在联系组成的有机整体。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是对药品实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一个执法体系。国务院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目的就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系。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也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自觉维护整体形象,上级药监部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征求下级药监部门意见,政策一经公布实施,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下级药监部门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时,要主动及时向上级药监部门报告。2000年国家药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印发了《关于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制度》,各省级药监局要严格执行。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按照药品监督管理的政策法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切实担负起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共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