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114号 2001年7月10日)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报告》(和证筹字[2001)3号)、《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筹建情况报告》(和证筹字[200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6877.99万元人民币。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01]验字062号)验证,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足额到位。核准下列公司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金额:
(一)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21,652.22万元
(二)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3,358.52万元
(三)四川省建设信托投资公司3,486.72万元
(四)阿坝信托投资公司3,273.89万元
(五)凉山信托投资公司3,005.01万元
(六)南充信托投资公司2,101.63万元
四川省内信托投资公司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以上6家信托投资公司中不能保留的,其持有的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须按规定进行转让。
三、核准《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