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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印发《林选才司长在全国施工图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的通知

  (一)会上各地就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广泛地交流了经验。特别是武汉及其他几个省市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这几个省市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做得比较好、比较规范,这些经验为建立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希望大家把这些经验材料带回去,很好地学习、消化,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完善各地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二)研究了建立和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的有关问题。会上对当前施工图审查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大多数问题已经形成了共识,个别问题大家看法还不尽一致,但都觉得应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讨了解决的办法。
  (三)进一步贯彻“两个条例”和全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精神。这次会议也是贯彻两个条例的动员大会。在《条例》出台后,再不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就是违反条例规定。全国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会议上,在俞部长的工作报告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实施意见和方案》中,专门规定施工图必须经过审查,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我们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地都要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对没有建立的省市,部里要通过执法检查,进行通报批评。这也是贯彻整顿规范市场的具体要求。
  (四)落实部领导的批示并部署加快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建立。部领导对建立审查制度这项工作很重视,最近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勘察设计司,一个省一个省地抓落实,哪个省没有建立,是什么原因、什么情况,一定要落实。这次会议也是贯彻部领导的重要批示,检查落实各省市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部署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具体安排。
  二、关于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和开展审查工作的若干问题
  这次大约有三分之二的同志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会议,很多同志是第一次接触这项工作。过去的沈阳会议、顺德会议,对有关精神、指导思想及有关原则,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了,今年参加会议的新同志较多,我想再强调一下。
  (一)提高对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
  1.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目的。我们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的目的就是三个确保: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设计不损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确保工程设计质量以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五道程序,其中有一道程序就是扩初设计审查。后来又进行了改革,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规定了两大类的审查程序:一类是政府投资的工程,由专业部门和地方进行扩充审查;一类是社会投资的工程,政府不再组织扩初设计审查,由业主负责初步设计的审查。现在我国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基本建设管理体制都发生了变化,投资的多元化、设计单位的企业化,使得那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等等,都要通过政府对建设体制改革来进行把关,政府要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而要把经营性、市场经济的职能交给企业。政府投资的工程,政府要关心,要审查,要批准。政府要把过去不该管的事,该放的要放,但涉及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事,必须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这是基本建设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施工图审查是基本建设程序的重要环节,这是法律规定的。未经审查批准或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工程建设的各道程序管理,并形成相互衔接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整个基本建设程序当中,有好几个环节,我们应该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比方说,前期的项目立项,规划的“两证一书”,招标投标的监管,设计文件的审查和批准,发放施工许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到最后的竣工备案,这些管理程序,应该说是一环扣一环的,把每个环节都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按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项目监管到位。凡是能够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并进行建设的工程,就不会出现“几无”工程,也不容易出现重大的质量事故。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都是因为没有按基本程序办事,有的是“五无”工程,有的是“六无”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哪个程序都不能少。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准纳入到基本建设程序,这是对基本建设程序重大改革的举措。要改变过去的认识和管理模式,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来调整和理顺我们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前段时间搞执法检查,发现很多地方还在用老一套办法来进行管理,这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符,一定要把我们的管理行为调整到现行的法律、法规上来,依法进行管理。
  3.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政府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质量的重大改革。大家知道,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是由业主和设计单位负责的。因为当时的投资都是国家的投资,中央各部委和地方各部门,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它直接负责质量。项目的业主就是政府,另外设计单位也是国家的事业单位,负责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和实施,他们没有自身利益,就是对国家负责,对老百姓负责,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现在不同了,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主体发生了根本变化,利益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设计单位的企业化,必然带来他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容易忽视社会公众利益,有的甚至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去谋取自己小集团的利益,这个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如果不看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设计单位的企业化,还用事业单位、国家投资、设计经济的那一套办法来看待我们的施工图审查,确实是没有必要的,因那时已经把好关了。现在主体不同,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公众的利益必须要政府去监督管理,或由政府认定的第三方去监督管理,所以我们才提出了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要进行重大的改革。前几年对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是搞事后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以后,没办法采取补救措施。每年要求检查三分之一,其实做不到,也没办法组织这么大的力量去做这个工作,也都是由政府去组织实施,查出的问题也没办法从根本上进行纠正,已是既成事实。前几年的检查和抽查,发现设计有问题的大概在20%-30%,相当严重。现在就要变事后的质量管理为事前的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不仅仅是要监管勘察设计单位,同时还要监管建设单位,特别是业主的质量责任行为。只有监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批准的环节,才能管到业主。过去大家觉得设计管理就是在基本建设程序之外的体外循环,没有哪一个环节能管到业主,管到项目。我们管资质、管合同备案,等等,都是在整个基本建设项目之外,没有进入到项目的一个环节。我们依法建立设计审查批准制度,可以管到项目,管到业主,可以管好设计市场,确保设计质量,应该说这是根本性的改革措施。整个工程建设在设计这个环节可以控制工程投资的70%-85%以上,在施工的环节可以措施工程建设投资的15%-30%,主要是材料、设备和人工费用的节约,大量的费用在设计环节已被确定。如果在设计环节出了重大的质量安全,那将是不可挽回的、不可弥补的隐患和问题,而且往往是重大的问题。不要误解施工图审查是为了抓管理权和审批权,其实不然,这是对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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