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我国地籍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步伐,提高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水平,保证地籍管理数据库建设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规范全国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目前已在地籍管理方面应用的各类软件进行测评,以求对软件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靠性和软件构造的开放性、灵活性以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等从总体上给予公正、合理的测试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测评范围
本次软件测评范围包括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土地变更调查软件以及地籍数据采集、建库等相关软件。测评以地籍数据库管理功能为主,兼顾到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入库、建库等方面功能。
2.测评依据
(1)《土地登记规程》
(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范》
(4)《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
(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6)《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
3.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由各软件开发单位自愿参加,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原则,从地籍管理的具体业务需求出发,按照合理有序的测评流程,采用先进的测评手段,对参评软件进行全面的测试和评定。
4.软件测评的组织管理
测评工作由部地籍管理司统一组织,邀请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和地籍管理人员组成软件测评组,具体承担软件的测评工作。
测评结束后,于2001年11月公布测评结果,并提出推广建议,进行优秀软件的展示。
5.软件测评方法与步骤
在同一配置环境的设备上使用同一案例、同一数据按照统一标准测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现场逐项逐条完成测试专家组给定的测试题目,逐项检测评定。测评步骤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