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财会考办[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和人事部研究决定,200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1年5月19日举行。现就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人事部已于2000年9月8日印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作了重大调整,自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起按财政部、人事部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1、2000年9月30日前,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
2、2000年11月10日,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并完成地区200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3、2000年11月5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考试用书征订情况及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4、2001年2月10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0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5、2001年4月30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6、2001年5月17日前,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
7、2001年5月19日举行考试.各科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9日 9∶00-11∶0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5月20日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