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汕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102号 2001年7月5日)
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更名为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迁址北京的请示》(汕证[200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
二、同意天津产业园区华宇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泰山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华紫光比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你公司的2100万元、1500万元、1200万元股份。
三、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60,704.344万元人民币。新股东必须以货币形式出资。
四、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为“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迁址到北京市。
五、同意以下公司的入股资格及出资额:
(一)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4000万股
(二)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904.344万股
(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5000万股
(四)富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万股
(五)伊克昭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10000万股
(六)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宇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3200万股
(七)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股
(八)北京可赛工贸集团6000万股
(九)山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5200万股
(十)北京鹜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
(十一)胜利油田东胜精功石油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股
(十二)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3500万股
(十三)富邦盛世实业有限公司5000万股
(十四)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5000万股
(十五)西藏金山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股
(十六)四川泰港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
(十七)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0万股
(十八)海鹰机电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股
(十九)海南西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