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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林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五”规划》的通知

  (二)“十五”期间林业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整体配套培训
  (1)对退耕还林(草)、天然林保护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区域的各级林业领导干部、工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实施专题培训。专题培训的内容是重点工程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林业法律法规,西部大开发中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地位与作用;林业重点工程的组织管理、质量标准及质量检查、经济核算、生态效益监督与评估,以及林业生态建设基础理论、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先进的造林技术、良种选育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防沙治沙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通过实施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十五”期间,规划培训35万人次,其中地方政府县、乡级领导干部10万人次。
  (2)强化林业行业关键岗位培训。继续对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层林业工作站等方面33个林业行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特别是要对国有(集体)林场场长等林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实施以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和执法守法意识的教育培训,实施并继续完善林业行业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九五”期间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林业行业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的省区和单位,要把重点放在严格实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上,在巩固的基础上,查缺补漏,不断完善;还没有完成任务的省区和单位,要在2002年底以前全部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格培训,并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十五”期间,要把林业关键岗位培训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培训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开展重点工程的监理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同时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列相关的林业行业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十五”期间规划培训12万人次,到2005年,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0%。国家林业局将于2003年组织开展关键岗位培训工作调查研究,2005年组织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的检查验收。
  (3)对林农实施林业实用技术培训。根据《林农技术资格岗位规范》要求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林农技术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乡村集体(个体)林场场长、技术员,乡村护林员、林木种苗专业户、林区集体企业厂长(经理)等实施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格培训,主要内容是普及林业科学知识,进行林业生态保护意识教育,传授植树造林(草)技术和林农实用致富技术等。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建设区域,要把林农培训与林农的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使林农成为一支建设和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繁荣地方经济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全行业规划培训林农12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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