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实行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管理的通知
(国经贸综合[2001]834号 2001年9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地方商委:
为加强典当行市场准入管理,根据国家经贸委《
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对典当经营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许可证代码编排结构
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和1位英文字母组成,排列顺序如下。(略)
二、许可证编码说明
(一)省别号(1-2位)。
表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省别号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北京市:11,天津市:12,河北省:13,山西省:14,内蒙古自治区:15,辽宁省:21,吉林省:22,黑龙江省:23,上海市:31,江苏省:32,浙江省:33,安徽省:34,福建省:35,江西省:36,山东省:37,河南省:41,湖北省:42,湖南省:43,广东省:44,广西壮族自治区:45,海南省:46,四川省:51,贵州省:52,云南省:53,西藏自治区:54,重庆市:55,陕西省:61,甘肃省:62,青海省:63,宁夏回族自治区:6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5,深圳市:48,大连市:25,青岛市:70,宁波市:71,厦门市:72。
(二)顺序号(3-5位)。
表明典当行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获准设立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第36个,顺序号填写036;第105个,顺序号填写105。典当行分支机构使用典当行顺序号。
(三)组织形式代码(第6位)。
表明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用英文字母A,B表示。其中:
A_独立法人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B_独立法人机构(股份有限公司)
(四)内、外资代码(第7位)。
表示典当行是中资、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还是合资、合作机构。其中:
1_中资机构
2_外商及港、澳、台商独资机构
3_中外合资机构
4_中外合作机构
(五)分支机构编号(第8-9位)。
表明某分支机构在同一典当行各分支机构中设立的顺序,或者是典当行设立的第几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编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01,12等。典当行有无分支机构,其自身均用00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