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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的通知

  2.室内设施、环境设计、软硬件配备等方面要符合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要求。
  3.除悬挂《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外,在显著位置悬挂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建立青少年上网巡视和提醒制度。经营者要在营业场所随时巡视;青少年超时上网或浏览不良信息时,经营者要及时进行提醒,必要时予以制止。
  5.安装经公安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认可的网吧安全管理软件并向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推荐。同时推荐一批适合青少年浏览的网站。
  6.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青少年健康上网。
  7.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做到文明经营,热情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推动和构建一套有关互联网的道德规范
  1.公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针对当前青少年在网上聊天、游戏无节制、无自律现象,制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并选择适当时机出台。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各地“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要在室内张贴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网上安全,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2.推动网吧经营业主制定文明从业守则。结合活动开展,积极推动网吧经营业主制定出台文明从业的有关守则,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
  (二)建立一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的约束监督机制
  1.推动网吧业主签订“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承诺书。由注册经营规模较大的网吧带头,推动其他网吧共同订立规范经营、遵章守纪、争创“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的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网吧监督举报热线。向全社会公布一批监督电话,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电话举报网络,与各地的“青少年维权热线”、“110”、“148”、“12315”结合起来,并及时向当地有关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3.聘请“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监督员。聘任或招聘一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和社区青年志愿者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文明监督员,依据“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的标准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形成对网吧的社会监督体系。
  (三)推出一批创建活动的典型
  1.示范启动。创建活动首先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大中城市开展,动员各大中城市网吧积极响应,随后逐渐向小城镇推开。
  2.重在建设。利用社会资源和现有网吧,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的有关标准,建设一批“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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