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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等关于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文化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促进江泽民总书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方略的实施,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重视和加强互联网建设的有关精神,针对当前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青少年带来越来越深刻的影响,以及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规范的情况,推动形成网上健康文明的道德规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共青团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宣传工作;通信管理机构、公安部门、文化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网吧进行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检查及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创建一批“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发挥它们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青少年形成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将“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建设成为青少年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活动阵地。并推动有关部门共同构建互联网方面的道德规范。
  二、标准和条件
  创建“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活动主要在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进行,这些场所包括网络俱乐部、网络教室、网吧等等(以下简称网吧)。“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应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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