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公司建设国际一流电网调度机构考核标准(试行)
(2001年10月24日)
在电网调度机构中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工作,是被实践所证明的、科学有效的企业管理活动。通过近年来坚持不懈的创一流工作,电网调度机构的管理水平、两个文明建设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当今世界,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经济发展和竞争的全球不断加快,电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也必然面临新的挑战。国家电力公司面向新世纪,确立了建设“控股型、经营型、现代化、集团化管理的国际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着力于提高国家电力公司发展的整体素质,因此,建设国际一流的电网调度机构就成为实践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世界先进电网调度机构相比,我们还存在管理粗、用人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等差距,这就需要电网调度机构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实施赶超战略,全面提高调度机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电网调度机构。
国际一流电网调度机构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流的管理:突出管理理念和思路的创新,积极引入国际先进标准,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一流的技术:达到世界先进电力调度技术水平,突出技术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如电网分析与控制技术、电力市场运营技术、调度自动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快速保护技术等。一流的服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对用户的连续、可靠供电,为用户提供具有合格频率和电压的优质电能。坚持“三公”(公平、公正、公开)调度,为发电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一流的装备:具有功能先进的现代化设备,主要包括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等一流的人才:具有一支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的职工队伍,具有富于创新精神的、掌握高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具备国际技术交流
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能适应电力技术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需要。
为指导建设国际一流电网调度机构的工作,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电网调度机构的步伐,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机构。
1.必备条件
1.1 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改革开拓、团结进取,廉洁勤政,连续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