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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学校在积极推进后勤社会化的同时,应对社会化后的学生食堂饮食卫生进行经常性监督与管理,要坚决纠正对学生食堂承包单位“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错误倾向。对这类食堂,学校应建立监督管理与定期检查制度,经常征求学校用餐人员对食堂饮食卫生的意见,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承包单位提出相关的卫生要求。
  第三、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经常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卫生的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第四、要加强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分期分批地对所属学校食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的培训,使之了解《食品卫生法》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树立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的意识。
  第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上述突发事件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这些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除向当地政府报告外,还应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同志们,新学期即将开始,各地要把贯彻今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开学工作的一部分,认真研究并作出部署。各学校要根据今天会议提出的要求,在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教育部与卫生部将在今年年底前后对各地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关键在狠抓落实。
  让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指导,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把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使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公安部杨焕宁副部长在加强学校

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8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开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下面,我就公安机关如何参与这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维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年来,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校园内的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特别是针对青少年学生的投毒犯罪活动和中毒事故增多,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构成极大威胁。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安部共接各地公安机关专报学生重特大中毒事件15起,其中投毒案件9起,造成582人中毒、2人死亡。这些投毒案件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往往造成群众心理恐慌,严重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生产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看,由于体制转轨和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不断增多,诱发违法犯罪的消极因素大量存在,一些犯罪分子为泄私愤,报复社会,报复他人,极有可能选择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青少年学生作为侵害对象,并以投毒方式制造大的影响。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此项工作作为事关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纳入严打整治斗争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投毒案件、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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