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学习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党[2001]21号 2001年11月15日)
最近,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
《纲要》)。
《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鲜经验;深刻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阐明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纲要》精神的贯彻落实,对于教育战线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1)15号)要求,现就教育战线学习和贯彻
《纲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教育战线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领会
《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
《纲要》对推动青少年学生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对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促进整个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