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牢牢把握思想政治素质这一素质教育的灵魂,以文化素质为基础,以业务素质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培训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相互促进。要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总体布局当中,积极探索教育培训与人事管理相结合的途径,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
  ——依法管理、规范有序。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各类培训活动,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逐步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
  ——教育培训工作服务于执法实践。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针对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更新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
  ——按需培训,保证质量。加强对培训需求的调研,科学合理地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选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运用现代培训方法和手段,提高培训效果。
  三、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目标,全面实施“红盾素质工程”
  “十五”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的目标是:
  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全体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按照强化监管执法、勇做市场卫士的要求,积极应对加入WTO的挑战,重点培训基层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专以上层次学历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部的文化素质。经过五年时间的努力,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明显壮大;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
  为此,规划期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红盾素质工程”。主要任务是:
  1、开展岗位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按照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在全系统普遍开展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使其业务知识结构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监管执法的需要,做到懂法律、懂业务、能执法、会办案。尤其要强化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有计划地组织选拔一批大专以上学历、业务能力较强的年轻干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培养,使之成为能够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在实际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的执法骨干。到“十五”期末,每个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骨干的培养数量应不少于总人数的20%。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