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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1、全部《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古树群调查表》和对应照片。
  2、需要上级鉴定的树种标本和对应的《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
  3、《县(市、区)古树名木清单》(表四),从散生到古树群依次排序填写,对古树群要标明株树,树种填主要树种,年龄填平均值。古树和名木不能重复统计。古树名木清单中要剔除非古树名木和已死亡古树名木。
  4、县(市、区)古树名木普查总结五份。
  第十九条 各市(地、州)在抽查合格后,向省(区、市)报送下列资料:
  1、全部《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古树群调查表》和对应照片。
  2、需要上级鉴定的树种标本和对应的《古树名木树种鉴定表》。
  3、《市(地、州)古树名木清单》。
  4、市(地、州)普查总结五份。
  原始数表必须上报省(区、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条 各省(区、市)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小组对各市(地、州)普查成果要严格审查、抽查,合格后向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如下资料:
  l、《国家一级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复印件)和平均年龄达500年以上的《古树群调查表》,并附相应彩照。
  2、《省(区、市)古树名木分类株数统计表》(表五,附软盘)。
  3、《省(区、市)古树名木名录》(表六,附软盘)。名录中的编号是对本省(区、市)全部建档古树名木的统一编号,其中,包括古树群,一片古树群编一个号,在备注栏中标明“古树群”和株数。
  4、本省(区、市)古树名木普查工作总结报告(附省级质量检查报告)——式五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古树名木要由各省(区、市)统一编号、建档,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并在各地建档的同时,一、二、三级古树名木分别由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标牌,以资识别和保护。一片古树群设立一个标牌。标牌内容、式样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定,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表一 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



  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____市(地、州)____________县(区、市)调查号

┌────────┬──────────┬─────────────────────┐
│省(区、市)编号│    树种    │中文名:     别名:         │
│        │          ├─────────────────────┤
│        │          │拉丁名:                 │
│        │          ├─────────────────────┤
│        │          │              科      │
│        │          │                    属│
├────────┼──────────┴─────────────────────┤
│    位置  │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社(组、号)│
│        ├────────────────────────────────┤
│        │小地名:                            │
├────────┼──────────┬──────────┬──────────┤
│    树龄  │ 真实树龄   年 │ 传说树龄   年 │ 估测树龄   年 │
├────────┼──────────┼──────────┼──────────┤
│    树高  │      米   │  胸围(地围)  │      厘米   │
├────────┼──────────┼──────────┼──────────┤
│    冠幅  │  平均   米  │  东西   米  │  南北   米  │
├────────┼──────────┴──────────┴──────────┤
│   立地条件 │海拔     米;坡向     ;坡度     度;坡位     部│
│        ├────────────────────────────────┤
│        │土壤名称:       ;紧密度                │
├────────┼────────────────────────────────┤
│    生长势  │①旺盛   ;②一般;   ③较差;   ④濒死,   ⑤死亡   │
├────────┼────────────────────────────────┤
│树木特殊状况描述│                                │
├────────┼─────────────────────┬──────────┤
│    权属  │①国有;  ②集体;  ③个人;  ④其他│ 原挂牌号:第  号 │
├────────┼─────────────────────┴──────────┤
│ 管护单位或个人│                                │
├────────┼────────────────────────────────┤
│ 保护现状及建议│                                │
├────────┴────────────────────────────────┤
│古树历史传说或名木来历;有则记述于此。                      │
├────────┬────────────────────────────────┤
│  树种鉴定记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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