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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机关部分职能的决定

  (二)综合计划局委托院京区计量管理组(现挂靠北京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京区单位的授权计量管理、量值传递、检定人员培训考核,协助北京市计量管理部门计量监督执法检查。
  (三)人事教育局
  1.京区单位特殊工种技术工人专业技能的考核认定工作,委托中国科学院管理干部学院考核鉴定站组织实施。
  2.京区单位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委托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
  3.院机关内退人员,委托离退休干部工作局管理。
  4.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办理。
  5.办理赴国外(境外)培训的相关手续、北京中关村青年公寓的管理,委托北京科学教育服务中心(原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留学与教育服务部)管理。物业管理实行招标。
  (四)基本建设局
  1.院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方案审查、概算书审核工作委托有资质审核单位办理。
  2.京区物业的委托管理和全院房改及物业管理的指导、咨询,京区人防和全院抗震管理工作,院属房地产数据库的动态管理,院产权关系的变更等工作,均委托院房地产管理所办理。
  (五)国际合作局
  护照、签证的申办手续和国际会议的报批手续,委托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办理。
  三、机关内部调整的职能
  (一)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1.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立项评估和评估结果审核。
  2.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二)综合计划局
  1.全院安全科研生产工作的职能(连同编制和人员)转由办公厅安全保卫办公室管理。
  2.出版委的工作职能(连同编制和现有人员),转由科技政策局管理。
  (三)人事教育局
  科技促进经济基金委员会人事管理工作转由高技术产业发展局负责,高等科技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厅负责。
  四、进一步明确的职能
  全院赴境外的人员培训工作由人事教育局归口管理。境外培训的审批,由国际合作局对口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国务院港澳台办公室办理。
  五、增加的职能
  办公厅增加机关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机关信息化管理职能。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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