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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要加大人事干部培训经费的投入,并在现有基础上每年有所递增。对重点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证。各级人事干部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还应积极拓宽培训途径,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培训人事干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五)强化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规定,制定学习计划,加大调训力度,建立先培训后任职的导向机制,保证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级建立人事干部培训档案,及时掌握干部培训情况,为干部使用和有计划地开展培训服务。
  (六)抓好培训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
  培训管理人员要加强教育培训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注意总结经验,探索人事干部培训新模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人事部将重点培训200名人事培训管理骨干,各地也要加大这方面的培训力度,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人事部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对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
  人事部成立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人事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人事干部队伍,首先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一级带一级。要制定本级本单位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实行培训目标管理,把计划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人事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建立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培训管理体制
  人事部负责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制定、政策协调、业务指导和相关信息服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事厅(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落实上级调训计划,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人事部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并指导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事厅(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人事部门也应有相应机构、人员负责并指导本地区、本部门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训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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