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
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人发[20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20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事部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
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200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01年-2005年全国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结合全国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事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各级人事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和人事专业培训为重点,以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逐步形成与人事人才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人事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和新机制,建设一支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的人事干部队伍,为实施人才战略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人事人才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课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
注重培训实效。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和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