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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七家公司国际招标预乙级资格的批复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等七家公司国际招标预乙级资格的批复


各有关机电办:
  有关公司通过你办申请国际招标资格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赋予以下七家公司国际招标预乙级资格(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可从事利用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
  3﹑中国一汽集团进出口总公司
  4﹑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5﹑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7﹑山东省聊城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上述公司接此批复后到外经贸部(机电司)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预乙级资格证书》。
  三﹑上述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招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依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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