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赋予中国海洋石油
总公司等七家公司国际招标预乙级资格的批复
各有关机电办:
有关公司通过你办申请国际招标资格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赋予以下七家公司国际招标预乙级资格(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可从事利用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
3﹑中国一汽集团进出口总公司
4﹑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5﹑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7﹑山东省聊城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上述公司接此批复后到外经贸部(机电司)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预乙级资格证书》。
三﹑上述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招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依照《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