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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39号——关于索马里暴发流行性脑膜炎的公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 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已过时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1年第39号)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12月7日报告,自10月13日起,索马里哈格萨城已发现流行性脑膜炎病例49例,其中6例死亡(病死率12.2%)。已证实病原体为A型奈瑟氏脑膜炎双球菌。为防止流脑传入我国,保护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公告如下:
  1.对来自上述疫区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瘀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2.前往上述疫区的旅行者,应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了解该地区疫情,必要时,可进行流脑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如在国外发现流脑症状,应立即就医,及时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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