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培训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员的通知
(环科函[2001]38号)
各有关单位:
新的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将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实施《准则》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要求,需对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员进行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1年10月25日-27日
二、 培训地点:
北京泰山饭店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旗安宁北里8号
三、 培训内容: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四、请各单位组织评审员填写《国家计量认证环保评审员培训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01年10月15日前报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有关培训的具体事宜,请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