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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银行申请增加结售汇周转头寸的批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上海银行申请增加结售汇周转头寸的批复
(汇复[2001]360号 2001年11月19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你分局《关于上海银行申请增加结售汇周转头寸的请示》(上海汇发[2001]16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上海银行目前的结售汇业务量比以前有较大的增长,现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将上海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的最低限额由1,000万美元增加到2,000万美元,并可上浮25%。
  二、从2002年1月1日起,如该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低于2,000万美元或超出2,500万美元,应及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进行平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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