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组织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建办密函[2001]1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
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1]23号),根据《建设部机关、直属单位、社会团体2001年培训计划》(建办人教[2001]14号),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将举办全国建设系统行政公文处理培训班(详见建人力[2001]35号)。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建设系统各级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办公室管理、文秘、机要等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一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举办建设系统行政公文规范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建人力[2001]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学习贯彻国务院新颁布的《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使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掌握和运用新的公文规定,推进建设系统行政公文和办公室秘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部机关、直属单位、社会团体2001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教[2001]14号),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定于2001年11月下旬在上海市举办第三期建设系统公文规范处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公文写作、公文报批、公文处理及辅助决策等方面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培训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等行政公文处理办法及标准;新时期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与能力培养;辅助决策工作能力与方法培养。同时,对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开放等进行参观考察。
三、授课人员: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建设部办公厅等单位有关领导;参与制订和修改有关文件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