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4号——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电子数据填制的规范以及因货物转关引起变更的《进、出口报关单》相关栏目的电子数据填制要求公告

  三、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运输工具名称”1、“江海”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填“进境英文船名”(必须与提单、转关单填写完全一致)+“/”+“@”+“进境船舶航次”。2、“航空”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为空。3、“铁路”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货物填“车厢编号”+“/”+“@”+“8位进境日期”(年年年年月月日日)。4、“公路”及其它进境运输方式: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5、以上各种进境运输方式,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13位载货清单号”;其它提前报关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
  (二)“提运单号”1、“江海”进境运输方式:填“海运正本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2、“航空”进境运输方式:直转货物填“11位总运单号”+“/”+“8位分运单号”,无分运单号的填“11位总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国际空运联程货物填“@”+“总运单号”。3、“铁路”进境运输方式:铁路运单号;进口提前报关为空。4、其它进境运输方式:为空。5、以上各种进境运输方式,在广东省内用公路运输转关的,填“车牌号”。
  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运输工具名称”1、“江海”出境运输方式:出口非中转货物填“@”+“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境内江海运输填“驳船船名”+“/”+“驳船航次”;境内铁路运输填“车名”(4位关别代码+TRAIN)+“/”+“日期”(6位启运日期);境内公路运输填“车名”(4位关别代码+TRUCK)+“/”+“日期”(6位启运日期)。上述“驳船船名”、“驳船航次”、“车名”、“日期”均须事先在海关备案。2、“铁路”出境运输方式:“@”+“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3、其它出境运输方式:“@”+“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二)“提运单号”1、“江海”出境运输方式:出口中转货物填“海运正本提单号”;出口非中转货物为空;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车牌号。2、其它出境运输方式:广东省内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填车牌号;其它地区为空。以上没有涉及的报关单栏目,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