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实施方案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纳入法制化轨道,指导企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原则。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于违反《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招聘中随意提高女性录用标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企业违反规定,强迫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劳动报酬、不与招用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和处理。
  (三)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
  健全和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女职工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女职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将推进生育保险工作纳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定生育保险覆盖面年度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生育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
  (五)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妇女终身培训体系。
  (六)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
  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各种适用技术培训,帮助其向非农产业转移;发展乡镇企业,加快小城镇建设,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纲要》是未来十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将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纳入劳动保障事业总体规划,加强对妇女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成立分级领导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我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继续承担指导各地贯彻落实《纲要》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推动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
  将《纲要》的实施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或计划,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未来十年促进劳动保障领域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和政策措施。
  (三)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