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干部培训的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培训体制。国家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干部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省级广播影视局相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广播影视系统的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总局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并指导全国广播影视系统(含广播影视集团)的干部培训工作,各省级广播影视局人事教育处归口管理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广播影视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五、建立适应广播影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能够满足各类在职人员及时受到必要培训、具有鲜明广播影视行业特色的培训体系和科学健全的管理制度;形成统一规范、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的干部培训机制和多层次、多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
建立以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高新技术、现代管理、行业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体系和相关的培训教材。各省级广播影视局(集团)要因地制宜,建立与培训任务相适应、设备比较先进、功能相对完善、资源配置合理、办学条件良好、管理比较规范的培训基地。
六、实施干部培训,必须发挥系统优势,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形成以总局为中心、辐射各省级广播影视局(集团)、布局结构合理、条块有机结合的广播影视现代培训体系。
培训方式,一是继续运用传统方式,集中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研讨班和专题系列讲座,其中,总局负责举办面向全系统的高层次、高起点的管理干部培训班和有较强特殊性、针对性的专业干部培训班;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包括卫星电视、有线电视)、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对在职人员进行规模化的专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三是通过联合办学等形式,积极借助高等院校的师资、学科、教材、设备等教育资源和有利条件,对本系统各类专业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
七、完善干部轮训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参加理论学习的要求,积极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调训计划;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学习情况;建立统一验印编号的证书发放制度并进入个人档案;实行职业资格及职业准入制度、重要岗位的持证上岗制度;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使工程科技干部的脱产培训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