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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铁路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履行价格听证程序有关问题的函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铁路部分旅客列车
实行政府指导价履行价格听证程序有关问题的函 
(计办价格[2001]1530号)


铁道部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计委下发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0号)和《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计价格[2001]2086号),标志着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已经建立。
  我们研究认为,对铁路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第三条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有关方案实施前应当履行价格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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