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3、清理审批项目,调整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坚决废止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并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对必须坚持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标准,严格按程序审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除关系国计民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业务继续实行审批制外,对于一般性的运输业务实行登记注册或报备制。要改革客运线路等业务审批制度,简化审批层次和手续。要积极推行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在2005年前高速公路客运线路审批全面实行招标制。
  4、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促进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的形成。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加快政企分开的进程,清理并废除带有地方封锁和行政垄断内容的法规和规章,打击以任何名义设置的各种具有歧视性和阻碍平等竞争的行为。
  5、继续加大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的力度,实现经营合理分工,鼓励实力强、服务和管理水平高的优势企业迅速发展,做大做强,在市场上发挥主导作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按资质标准实行企业资质等级的动态管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6、逐步改革价格管理体制。各地应根据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情况和各子行业的特点,分别开展客运、货运、车辆维修、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业的价格改革的试点工作,逐步减少政府定价,实行以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为主,扩大企业定价的自主权,利用价格引导行业实行适度竞争。
  7、推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车辆驾驶员、危险品运输相关人员、车辆维修人员、车辆检测人员、乘(站)务员以及培训教学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运政队伍建设
  1、积极探索和改革道路运政管理体制。道路运政管理要在行政编制、管理经费、业务指导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的力度,运管机构经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要统一机构名称,明确职责,建立起权责一致、管理顺畅、工作协调、行为规范、办事高效的道路运政管理体系。
  2、提高道路运政人员的法律、业务、职业道德和文化知识的总体素质,建立和健全运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运政人员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要坚决清除出运政管理队伍。
  3、加强道路运政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保证每年有半个月时间脱岗学习,鼓励道路运政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业务、文化知识。
  (五)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