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1年第29号)
为保护不可再生的钨、锑资源,维护钨、锑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外经贸部《
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的有关规定,在各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经贸厅推荐的基础上,外经贸部核定了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获得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按照《
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2001年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出口经营活动。
二、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应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协调下,积极参与行业协调和自律。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
一、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13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仅限钨酸)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公司
南昌硬质合金厂
江西省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
江西省五矿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市钨钼材料厂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鑫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二、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7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