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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株州六盘水复线等电气化铁路贵州段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株洲六盘水复线等电气化铁路贵州段
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批复
(计价格[2001]2671号)


贵州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株洲六盘水复线等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价格的请示》(黔价呈[2001]2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株六复线、内昆铁路、盘西铁路、水柏铁路贵州段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分别为:在执行贵州省电网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126元、0.156元、0.12元和0.11元。加价收入专项用于供电工程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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